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生测量”)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安迪生测量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申请授信,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 | 签署日期 | 本次担保前的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的担保金额 |
安迪生测量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 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 2021年12月23日 | 0 | 2,000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1: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王季文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债务人: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保证范围覆盖上述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4、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④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⑤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在此同意对展期后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不另行通知保证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总额(含本次担保)累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