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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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