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0一一年度第三次会议于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0一一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0一一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0一一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二0一一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0一一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0一一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