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产品、劳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
交易 务 易的比例 金额
类别 (%)
采购 原油及 中国石油天 不超过 总计不超 67 751,506
原材 化工原 然气股份有 940,000万 过
料 料 限公司 元 940,000
万元
购买 水、电、 中国石油天 不超过 总计不超 100 36,093
动力 蒸汽 然气股份有 20,000万 过
限公司 元 38,500 万
电、蒸汽 中国石油锦 不超过 元
州石油化工 18,500万
公司 元
销售 汽油、柴 中国石油天 不超过 总计不超 70 1,028,302
产品 油、煤油 然气股份有 1,070,000 过
或商 等 限公司 万元 1,124,000
品 液化气 中国石油锦 不超过 万元 51,437
等 州石油化工 54,000万
公司 元
代理采 中国石油锦 6,400 万元 总计不超 100 6,410
接受 购、警卫 州石油化工 -7500 万元 过
劳务 消防等 公司 25,500 万
排水及 中国石油天 7,000 万元 元 7,480
管线维 然气股份有 -8000 万元
护劳务 限公司
维修劳 锦州石化工 9,000 万元 9,092
务 程公司 -10,000 万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①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耕;注册资本:人民币 1758亿元;经营范围: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气管道运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90%,法定代表人陈耕先生,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1149亿元。其经营范围: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气管道运营,承包国内外石油工程、石油技术的进出口等。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六铺炕路6号。
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是直属于中油集团的国有特大型企业,1999年按照“主辅分离”原则重组。重组后的存续企业锦州石化公司业务范围涉及供热、发电供电、工程施工、油品储运、液化气储运经销、精细化工生产、机械制造等。截至2003年底,公司总资产28亿元,法定代表人陈青松先生。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锦州石化工程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修业先生。承包工程范围: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司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6号。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持有公司股份的80.95%,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之控股母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亦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和锦州石化工程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中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可能形成坏账。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额2,037,800万元;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交易总额78,900万元;
锦州石化工程公司交易总额1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部分。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加工母公司配置的原油资源,同时向母公司销售成品油。而石油行业的特点,也决定了在生产保障方面必须由专业的公司来处理,因此关联交易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公司按市场原则对待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表决;
2.此项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关联交易总协议的框架下,每年与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签署各项关联交易合同。
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每月签订购销合同。
七、备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原稿。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