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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景嘉微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限售股解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号)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新纵横”)非公开发行了27,536,557股股份、3,059,617股股份,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2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140.5274万元变更为30,136.1054万元。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7,92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136.1054万元变更为30,127.3134万元。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85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127.3134万

元变更为30,124.8278万元。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5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124.8278万元变更为30,123.7772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01,237,7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26,908,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湖南高新纵横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公司本次认购的股票锁定期满后进行转让时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596,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56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596,1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0.15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7,536,55727,536,55727,536,557
2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059,6173,059,6173,059,617

合计

合计30,596,17430,596,17430,596,174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更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股数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26,908,07942.13%-30,596,17496,311,90531.97%
高管锁定股96,311,90531.97%096,311,90531.97%
首发后限售股30,596,17410.16%-30,596,174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4,329,69357.87%30,596,174204,925,86768.03%
三、股份总数301,237,772100.00%0301,237,772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同欣 黄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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