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石华山先生在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石华山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超过其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的一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石华山 | 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6日 | 6.16 | 396,400 | 0.07 |
2021年11月17日 | 6.26 | 849,500 | 0.14 | ||
2021年11月19日 | 6.24 | 460,000 | 0.08 | ||
2021年11月23日 | 6.45 | 1,552,200 | 0.26 | ||
2021年11月25日 | 6.58 | 817,100 | 0.14 | ||
2021年11月30日 | 6.52 | 571,800 | 0.09 | ||
2021年12月1日 | 6.65 | 245,200 | 0.04 | ||
2021年12月2日 | 6.55 | 163,200 | 0.03 | ||
2021年12月22日 | 6.64 | 160,000 | 0.03 | ||
合计 | -- | -- | 5,215,400 | 0.8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石华山 | 合计持有股份 | 256,308,989 | 42.51 | 251,093,589 | 41.64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59,502,472 | 9.87 | 54,287,072 | 9.00 | |
限售流通股 | 196,806,517 | 32.64 | 196,806,517 | 32.64 |
注:截至2021年12月22日,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其儿子石磊先生通过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91,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石华山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截至本公告日,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