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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3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 庆 殷筱华 余可曼 郑 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陈连勇 冯 雁 张轶男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方君英 何 霞 高 鹏

未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潘爱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概要 ...... 6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 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阅地点 ...... 33

三、查阅时间 ...... 33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平治信息/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报告/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2021年12月13日,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38.70元/股
发行数量15,112,919股
发行方案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缴款通知书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9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0年1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年5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年10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年11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年11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1年11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5月20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126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5,112,919股,发行价格为3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4,869,965.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68,949,666.32元。

2021年1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98号)。截至2021年12月20日止,主承销商已收到共20家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捌拾陆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圆叁角(¥584,869,965.3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1年12月20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年12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99号)。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5,112,9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869,965.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920,298.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949,666.32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112,9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53,836,747.32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112,919股。发行股票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且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16,085,533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2月1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6.36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8.70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1.06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869,965.30元,扣除发行费用15,920,298.9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949,666.3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58,487.00万元(含本数)。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0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54,52129,199,962.706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8,47521,999,982.506
3陈火林1,059,43140,999,979.706
4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39,27616,999,981.206
5谭克439,27616,999,981.20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3,69543,099,996.506
7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16,79519,999,966.5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439,27616,999,981.206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439,27616,999,981.206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439,27616,999,981.206
11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3,20418,699,994.806
12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5,99424,999,967.806
13孔庆飞594,31522,999,990.506
14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39,27616,999,981.206
15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39,27616,999,981.206
16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6,79519,999,966.506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30,23235,999,978.406
18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3,359,173129,999,995.106
19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16,79519,999,966.506
20何影玲978,56237,870,349.406
合计15,112,919584,869,965.30-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11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符合

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77名(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具体包含: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中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前述主体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的18家、基金公司22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6家、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20家。

自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本次发行方案至申购前,新增31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上述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上述31名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陈捷
2张华锋
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上海璞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郭伟松
7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深圳市禾贝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襄阳汉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襄阳东津新区汉江高质量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8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孔庆飞
20刘晨
21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谭克
23福建平潭盈方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
25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薛小华
27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28王政
29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0日(T-3日)至2021年12月14日(T-1日)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经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年12月15日(T日)上午9:00-12: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31份申购报价单。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确认,本次发行共有2名投资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无效、1名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认购保证金。其余29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上述29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报价档位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1.宜宾康慧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5010,000.00
237.5010,000.00
336.3610,000.00
2.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136.361,700.00
3.连云港讯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138.6312,000.00
序号投资者名称报价档位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合伙)
4.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0.201,870.00
5.郭伟松138.001,700.00
237.002,000.00
336.363,000.00
6.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3.882,920.00
7.陈火林142.274,100.00
237.675,200.00
336.466,100.00
8.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2.511,800.00
238.812,000.00
336.512,200.00
9.谭克141.601,700.00
10.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9.301,700.00
237.001,900.00
336.372,000.00
11.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1.801,700.00
12.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9.001,700.00
237.504,900.00
336.375,000.00
13.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413,000.00
237.114,000.00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40.281,700.00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140.281,7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40.281,700.00
17.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鑫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6.381,700.00
18.孔庆飞145.001,700.00
239.332,300.00
337.222,800.00
1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1.751,700.00
241.052,000.00
340.052,500.00
20.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1.751,700.00
241.052,000.00
340.052,000.00
2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6.765,000.00
236.568,000.00
序号投资者名称报价档位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
336.3610,000.00
2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284,310.00
237.846,910.00
23.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9.002,000.00
24.王纪娜138.643,450.00
237.733,450.00
336.363,450.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312,800.00
238.903,600.00
336.516,800.00
26.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138.9013,000.00
2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2.372,200.00
28.陈捷138.655,400.00
237.755,400.00
336.365,400.00
29.何影玲138.708,000.00
237.608,000.00
337.108,000.00

3、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38.70元/股,发行股数15,112,919股,募集资金总额584,869,965.3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0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54,52129,199,962.706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8,47521,999,982.506
3陈火林1,059,43140,999,979.706
4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39,27616,999,981.206
5谭克439,27616,999,981.20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3,69543,099,996.506
7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16,79519,999,966.506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439,27616,999,981.2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439,27616,999,981.206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439,27616,999,981.206
11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3,20418,699,994.806
12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5,99424,999,967.806
13孔庆飞594,31522,999,990.506
14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39,27616,999,981.206
15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39,27616,999,981.206
16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6,79519,999,966.506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30,23235,999,978.406
18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3,359,173129,999,995.106
19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16,79519,999,966.506
20何影玲978,56237,870,349.406
合计15,112,919584,869,965.30-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1、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4AQ0F
成立时间2015-11-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098
法定代表人王小慈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时间1999-08-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794.7954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陈火林

申购人名称陈火林
身份证号码320524************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4、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062635589H
成立时间2013-03-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1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5号楼525室
法定代表人后江帆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谭克

申购人名称谭克
身份证号码321101************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06-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63886669Y
成立时间2010-11-2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葛鹏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01-1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4435546C
成立时间2015-11-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旻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80528329K
成立时间2011-08-2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11、孔庆飞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购人名称

申购人名称孔庆飞
身份证号码330106************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12、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1307960
成立时间2015-06-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付文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成立时间2014-04-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5楼519室
法定代表人吴磊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053856128Y
成立时间2012-09-0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资本346347.937万元人民币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栋3楼、21-24楼
法定代表人周江军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06-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9867X5
成立时间2013-05-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B230-1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7、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949083782
成立时间2006-11-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国融金府机电城A区4幢18号
法定代表人王政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和期货)、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它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何影玲

申购人名称何影玲
身份证号码330782************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前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火林、谭克、孔庆飞、何影玲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上述认购对象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

备案登记手续。

3、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天禧东源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润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润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润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润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7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机遇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兴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3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唯耀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9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经核查,上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永禧永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聚龙金宝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属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及《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养老金产品,已按照规定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一)
3陈火林普通投资者C5
4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伯珠和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5谭克普通投资者C3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一)
7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二)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专业投资者(三)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二)
11深圳前海聚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聚龙金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2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13孔庆飞普通投资者C3
14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15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一)
16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一)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一)
18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二)
19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二)
20何影玲普通投资者C3

经核查,上述20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保荐代表人:袁鸿飞、郑东亮经办人员:郑东亮联系电话:010-56991890传真:010-5699189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经办律师:陈益文、刘佳、李诗滢联系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经办注册会计师:钟建栋、杜娜、李惠丰、张俊慧联系电话:021-23281000传真:021-6339255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郭庆31,806,00025.5323,854,500
2福建齐智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251,00015.45-
3陈航4,679,8253.76-
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0,3931.662,070,393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69,2231.18-
6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13,8001.05-
7陈国才1,284,0541.03-
8杭州威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威曼天师府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58,1001.01-
9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1,035,1960.831,035,196
10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1,035,1960.831,035,196
合计65,202,78752.3427,995,28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模拟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郭庆31,806,00022.7723,854,500
2福建齐智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251,00013.78-
3陈航4,679,8253.35-
4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3,359,1732.403,359,173
5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0,3931.482,070,393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69,2231.05-
7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13,8000.94-
8陈国才1,284,0540.92-
9杭州威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威曼天1,258,1000.90-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师府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陈火林1,059,4310.761,059,431
合 计67,550,99948.3630,343,497

注:本次发行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等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间接持股数量均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而被摊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5,112,9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郭庆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庆和张晖夫妻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资金实力得以提升,资本结构将更为稳键,营运资金更加充裕,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但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相关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方正保荐作为本次平治信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袁鸿飞 郑东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陈 琨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 【】

【】

【】

【】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

电 话:0571-88939703

传 真:0571-8893970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电话:010-5699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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