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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成都燃气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殷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聘任殷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殷小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任选与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殷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殷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附件:殷小军先生简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殷小军先生简历殷小军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殷小军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沈阳大区总经理、辽宁大区总经理、北方大区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中大区总经理及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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