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 年8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海良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始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