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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四川路桥关于路桥集团参与投资建设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ppp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桥集团参与投资建设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

合试验区PPP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参与投资建设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PPP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乡集团”)、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市政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投资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PPP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资本金约12.5亿元。路桥集团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城乡集团负责对项目进行融资。城乡集团、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四川花园水城城乡产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花园水城公司”)、路桥集团按60%:30%:10%的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根据股权比例,路桥集团承担的资本金约为1.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6-073的《关于路桥集团参与投资建设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PPP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目前已实施情况

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授权金堂县天府水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管委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路桥集团负责项目工程的建设,城乡集团负责对项目进行融资,天津市政设计院负责勘察设计工作。

根据联合体成员与原管委会签署的《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以下简称“PPP合同”)约定,城乡集团、花园水城公司以及路桥集团按60%:30%:10%的股权比例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四川天府水城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水城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全体股东均已实缴到位,路桥集团除注册资本金之外对该项目无其他投入。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路桥集团与天府水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负责承建本项目的工程内容。截至目前,路桥集团已完成一期一批次两条市政道路的施工,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其他工程内容尚未开展。根据四川志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规划C路、规划6路清算审核报告》(川志咨询〔2020〕0224号),路桥集团已完工项目审定工程款金额为人民币为39,308,066.35元,已完成计量支付工作。

二、项目终止原因

由于该项目未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融资受阻,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推进。经多方协商一致,拟解除本项目合同。截止2020年2月20日,天府水城公司在本项目中实际发生投资约为11.25亿元,应收款14.50亿元。项目合同解除后,天府水城公司将依法清算后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解除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的议案》,同意路桥集团签署《金堂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解除协议》。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股东方出资比例出资金额(万元)
城乡集团60%12000
花园水城公司30%6000
路桥集团10%2000
合计100%20000

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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