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21-58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鲁创01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鲁创0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标的: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万海鲁信基金”或“基金”)
? 投资金额:9,700万元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大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合作方对共同投资万海鲁信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各合作方尚需履行各自决策程序,目前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因此各合伙人最终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加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创投”、“公司”)在大湾区的业务布局、发展专业化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创投”)拟与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本”)及其他投资方联合发起设立万海鲁信基金。基金总规模2亿元,其中山东高新投作为LP对基金认缴出资7,3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36.5%;华信创投作为LP对基金认缴出资2,4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2%;华信资本作为GP对基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0.50%。
华信资本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17%,通过控股子公司华信创
投持有华信资本3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兼任华信资本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华信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山东高新投本次投资万海鲁信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山东高新投认缴出资金额7,300万元、华信创投认缴出资金额2,400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大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0-30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山东大厦主楼0436
4.法定代表人:陈磊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443196T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9.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1 | 处厚(深圳)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37% |
2 | 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 |
3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 |
4 | 深圳市麦哲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 |
5 | 其他5名自然人股东 | 11% |
合计 | 100% |
10.经营状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1JNAA3030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信资本总资产为1,184.61万元,净资产1,159.2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703.07万元,
净利润178.30万元。
11.关联关系:华信资本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比例17%,通过控股子公司华信创投持有华信资本3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兼任华信资本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拟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基金规模:2亿元
4.基金期限:存续期限为5年,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每次延长不得超过1年,累计不超过7年。
5.基金出资人: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LP) | 7300 | 36.5% |
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LP) | 2400 | 12% |
赵清富(LP) | 200 | 1% |
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GP) | 100 | 0.50% |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主体(LP) | 4900 | 24.50% |
孙艳春(LP) | 5000 | 25% |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GP) | 100 | 0.50% |
6.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基金管理公司”)为万海鲁信基金管理人。前海管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 |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21日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2015年7月21日至 2065年7月21日 |
注册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96682141 |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编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编号 | P1028692 |
法定代表人 | 郑英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
出资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认缴比例/%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8500 | 28.3333%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900 | 19.6667%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100 | 13.6667% |
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13.3333%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3500 | 11.6667% |
宁波博渲瑞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6.6667% |
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3.3333%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3.3333% |
合计
合计 | 30000 | 100% |
7.出资安排:采取现金方式出资,按项目决策情况出资。
8.投资区域:面向全国,重点关注大湾区项目。
9.投资领域:基金重点投资生命健康、先进制造、不动产科技、基础设施上下游产业链等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未上市企业,包括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定增。
10.收益分配:基金按照先分本金再分门槛收益,最后分超额收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基金的门槛收益率为8%。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门槛收益率时,普通合伙人可获取20%超额收益。
四、投资方案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创投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前海基金管理公司等投资方共同设立万海鲁信基金,基金规模2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作为LP对基金认缴出资7,3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
36.5%;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创投为LP对基金认缴出资2,4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2%;公司参股公司华信资本作为GP对基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0.50%。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协议约定份额平等地对万海鲁信基金进行出资。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万海鲁信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加强与省外机构的协同合作,扩展项目来源渠道,有助于提升投资效率和发掘市场潜力,推动鲁信创投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六、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陈磊回避表决,由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
会提供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认为:
1.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出资设立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对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万海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鲁信创投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