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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公告编号:2021-060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立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于 2021 年 12 月 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由董事会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476,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4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3,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王雷、张冶、景丽莉、曾鹏恺因疫情

公告编号:2021-060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刘月娥、龙梅、姚创明因疫情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向股东实施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168,165.79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5,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032,00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476,0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476,0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53,008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中明、傅怡堃

(三)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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