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004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5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813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88,98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9号)同意注册,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6,288,9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9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711,0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711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288,9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813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88,98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0%。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288,984 | 1.2890% | 1,288,984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288,984 | 76.2890 | - | 1,288,984 | 75,000,000 | 75.0000 |
其中: 首发前限售股 | 75,000,000 | 75.0000 | - | - | 75,000,000 | 75.0000 |
首发后限售股 | 1,288,984 | 1.2890 | - | 1,288,984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11,016 | 23.7110 | 1,288,984 | - | 25,000,000 | 25.0000 |
三、总股本 | 100,000,000 | 100.0000 | - | - | 100,000,000 | 100.0000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嘉益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嘉益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嘉益股份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益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限售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