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16时3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进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提供借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化工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
2.3MW)项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