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0357,发证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有效期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2021年各期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