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就公司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查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系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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