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