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2021-7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总金额为9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0月22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黄锦辉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44 |
上年末执业 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515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07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40,098.53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2,447.95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7,916.73万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3 | |
审计收费总额 | 2,695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教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8 |
2、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利安达会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利安达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0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类型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1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1 | 无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王新宇 | 2001年 | 2010年 | 2013年 | 2019年 | 6份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陶 威 | 2014年 | 2014年 | 2014年 | 2019年 | 2份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刘景英 | 1998年 | 1998年 | 2013年 | 2019年 | 5份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审议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其审计费用。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新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全国会计行业领军人才,2013年5月至今在利安达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威,注册会计师,2014 年 8 月至今在利安达从事审计工作,现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景英,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3年5月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质量部部门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及质量复核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利安达为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并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自2019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2020年度均为公司提供了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利安达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为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利安达自2019年度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利安达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不超过9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制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定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