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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吕凡华先生的告知函,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伟先生与吕凡华先生借贷合同纠纷,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决定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助执行,华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刘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伟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伟持有公司股份73,39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刘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8,816,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刘伟1,988,0000.30%自本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刘伟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2020年9月30日,刘伟先生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资产”),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如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完成,刘伟先生将持有公司的71,406,61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福石资产将持有公司表决权106,55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质押股份,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会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刘伟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次被动减持计划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定作出,法院裁定对刘伟先生持有的13,800,000股公司股票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6月22日至12月1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1,812,000股,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49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493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3、吕凡华先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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