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15:00在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CD座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向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21,277,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0823%。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02,18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502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9,088,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97%。
中小股东的出席总体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4,277,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48%。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18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51%。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9,088,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9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677,7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77,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华泽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