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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公告编号:2021-064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雪”或“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收购苏州市盛太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太丝绸”)10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盛太丝绸100%的股份,盛太丝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1]第【ZG11335】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92,976,724.65元,期末净资产为121,507,149.55元。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为242.89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盛太丝绸资产总额11,236,773.73,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5.82%,资产净额2,281,164.45,占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2.0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市盛太丝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胡毓芳(实际出让方)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南浦浜路***号

关联关系: 钱新芳为盛太丝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代为设立并持有100%股

权,太湖雪董事长胡毓芳为盛太丝绸实际控制人及股权实际所有人。

2. 自然人

姓名:钱新芳(名义出让方)住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坛丘北旺村(19)****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市盛太丝绸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中心广场6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128C0B主要股东:钱新芳持有盛太丝绸100%股权法定代表人:钱新芳成立日期:2019年9月2日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中心广场6号经营范围:丝绸制品、蚕丝被、床上用品、纺织品、工艺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销售;广告策划、设计、制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盛太丝绸总资产7,387,366.40元,总负债5,898,173.84元,净资产1,489,192.56元,2020年1-12月净利润1,056,268.11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盛太丝绸总资产11,236,773.73元,总负债8,955,609.28元,净资产2,281,164.45元,2021年1-9月净利润791,971.89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绸的账面净资产分别为228.12万元。本次交易标的已经由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号为: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300号。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苏州市盛太丝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42.89万元。

四、定价情况

本次购买价格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300号评估报告的评估金额242.89万元,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42.89万元。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预计收购完成后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实际出让方:胡毓芳(以下简称“甲方一”)

名义出让方:钱新芳(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统称“甲方”)

受让方: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转让价款以标的股权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予以确认,即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价款为242.89万元。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配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自该日起标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所有。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能够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长期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966号》;

5、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300号》。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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