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聘任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贾润苹女士的个人简历,贾润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贾润苹女士为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林绪超先生、蔡兆宝先生、吴益燚先生、谢宇嘉先生、班俊鹏先生、吉勇先生的个人简历,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林绪超先生、蔡兆宝先生、吴益燚先生、谢宇嘉先生、班俊鹏先生、吉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李玉霞女士的个人简历,李玉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
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玉霞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红霞女士的个人简历,张红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红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认真审阅王月娣女士的个人简历,王月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月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王慧兵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审计管理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审计负责人任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慧兵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丽珠 杨 波 苏长玲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