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是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穆炯 祝梅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