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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法院裁定受理星星玻璃破产清算情况

2021年12月21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玻璃”)收到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东法院”)的(2021)赣03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12月9日,申请人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投资”)以被申请人星星玻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系疑难复杂案件,不能行使管辖权,特报请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法院审理本案。2021年12月14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赣03民辖7号民事裁定书,指定本案由湘东法院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如下:

湘东法院受理申请人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萍乡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星星玻璃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星星玻璃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星星玻璃,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星星玻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星星玻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1)赣0313破申2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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