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华塑: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李先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27日、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041号、2020-074号公告、2020-0103号、2021-041号公告。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公司与李先慧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向李先慧支付人民币玖拾万元,并将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房产(评估值约160万元)过户给对方,视为公司履行完毕(2020)鲁01民终112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完毕款项且将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人民法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2021〕鲁0114执恢983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章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81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公司已与李先慧达成执行和解,公司历史债务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前期已就本次案件计提相应支出及利息,本次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相应损益,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结案通知书》(〔2021〕鲁0114执恢983号);

2、《执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