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7),股东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陕西民营发展基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25%。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0日,陕西民营发展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民营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股东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0.6825%,占其承诺减持股份数的100.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17日 | 4.697 | 650,000 | 0.13%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0日 | 4.896 | 2,850,000 | 0.5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9,127,777 | 5.680% | 25,627,777 | 4.997%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29,127,777 | 5.680% | 25,627,777 | 4.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有股份与表决权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的股份(股)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权(股) | 所占比例 | 表决权(股) | 所占比例 | 股权(股) | 所占比例 | 表决权(股) | 所占比例 | ||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 29,127,777 | 5.68% | 0 | 0 | 3,500,000 | 25,627,777 | 4.997% | 0 | 0 |
张国桉
张国桉 | 70,346,636 | 13.72% | 99,474,413 | 19.40% | 0 | 70,346,636 | 13.717% | 95,974,413 | 18.71% |
合计 | 99,474,413 | 19.40% | 99,474,413 | 19.40% | 3,500,000 | 95,974,413 | 18.714% | 95,974,413 | 18.7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陕西民营发展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份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陕西民营发展基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股东股份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