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在事前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关联的议案,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真仔细地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这个议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 、王跃生 涂书田 郭亚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