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多氟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8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23日前名称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6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20,09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2.54元。截至2018年7月23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04,999,978.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512,220.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487,758.67元。

截止2018年7月2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8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7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执行。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会同公司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因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原证券承接。新聘任的中原证券于2020年12月8日会同公司,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全部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中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别
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4108010101900264022018年募集资金专户
2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50020154001542018年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