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达到1%
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2021年12月21日,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镇江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秋炜”)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镇江秋炜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4,1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镇江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镇江市新区丁卯开发区潘宗路9号鑫鼎茂工业园辅助楼1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12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电工合金 | 股票代码 | 30069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021年12月15日 | 1,000,000 | 0.30 | |||
A股 | 2021年12月16日 | 1,000,000 | 0.30 |
股东镇江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A股 | 2021年12月17日 | 1,100,000 | 0.33 | ||||
A股 | 2021年12月20日 | 1,093,300 | 0.33 | ||||
合 计 | - | 4,193,300 | 1.2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4,960 | 75.00 | 24,540.67 | 73.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40 | 18.75 | 5,820.67 | 17.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720 | 56.25 | 18,720 | 56.25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镇江秋炜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镇江秋炜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