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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康惠制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新药业”)

?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新高新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8号公告)。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高新药业在工商银行世纪大道支行(以下“工商银行”)申请3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作为担保方为该笔授信项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21年12月20日,新高新药业与工商银行签署《经营快贷借款合同(2021年法人网签版)》,公司作为担保方与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高新药业在工商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万元。新高新药业的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高新药业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昌路45号

3.法定代表人:赵平

4.注册资本:4,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2021年9月30日 (未审计)2020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82,487,462.0482,368,721.81
负债总额22,897,891.7523,483,601.60
其中:银行贷款5,103,000.006,540,000.00
流动负债22,897,891.7523,483,601.60
净资产59,589,570.2958,885,120.21
项 目2021年1-9月 (未审计)2020年1-12月 (已审计)
营业收入6,137,879.8754,814,501.32
净利润87,192.442,893,907.81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新高新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赵平持有其30%的股权,马宁持有其17.5%的股权,贺宏伟持有其0.5%的股权,王毅持有其0.5%的股权,赵海晏持有其0.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工行咸阳世纪大道支行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合同债务人: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责任期间:自授信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反担保人:赵平、马宁、贺宏伟、王毅、赵海晏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授信申请人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世纪大道支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68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2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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