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和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兴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戚兴华先生、陈曙光女士、于雳女士、李有星先生、熊伟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朱中萍、崔广文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
朱中萍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崔广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为实际控制人、董事戚兴华及陈曙光的近亲属,属于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员工。其作为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朱中萍、崔广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戚兴华、陈曙光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董事朱中萍、李小强、顾代华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故戚兴华、陈曙光、朱中萍、李小强、顾代华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