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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2021年12月

修订说明

本财务顾问已于2021年5月16日、2021年5月26日分别公告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相关公告。现就本次交易主体和交易相关情况进行二次补充说明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原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邳州经开100%股权。本次修订稿中补充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人拟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变更为邳州市财政局。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之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核查”。

二、删除了原实际控制人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补充披露了新实际控制人邳州市财政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之“(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核查”之“4、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核查”。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了更新。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的核查”之“(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的核查”。

四、删除了疌盛并购基金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及戚永楙先生签订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了上述主体签订的《股份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核查意见之“四、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之“(三)对股份收购协议主要内容的核查”。

五、根据疌盛并购基金于2021年6月16日新签订的《合伙协议》,对本核查意见中披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进行了更新。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核查”之“1、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的核查”。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核查意见楷体加粗部分。

声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目录

修订说明 ...... 1

声 明 ...... 3

目录 ...... 5

释 义 ...... 7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 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8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 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核查 ...... 9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的核查 ...... 48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的核查 ...... 49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的核查 ...... 49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的核查 ...... 50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的核查 ...... 50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核查 ...... 50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的核查 ...... 50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 51

(二)对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股份的核查 ...... 51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的核查 ...... 51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 ...... 52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的核查 ...... 52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 52

(三)对股份收购协议主要内容的核查 ...... 53

(四)对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的核查 ...... 62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63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 63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 6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63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 63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 64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 64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 65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6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66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6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67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 ...... 67

(一)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67

(二)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69

(三)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69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 70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 70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70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70

(四)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 70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 7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7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1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 71

十一、财务顾问意见 ...... 71

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朗源股份、上市公司、目标公司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疌盛并购基金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邳州经开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博达盛世徐州博达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疌盛股权基金邳州疌盛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世国金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灏达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尚龙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疌盛并购基金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王贵美女士持有的朗源股份59,9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朗源股份总股本的12.73%;收购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朗源股份52,800,000股已发行股份,占朗源股份总股本的11.21%;合计为112,7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朗源股份总股本的23.9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审慎的尽职调查并认真阅读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要求。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周灏)
注册资本85,1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市邳州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科创中心53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25RMA737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1-4-21 至2027-4-20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同时,依据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声明和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3、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并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本次权益变动的主体资格。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情况如下:

1、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普通合伙人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59%
普通合伙人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117%
有限合伙人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00057.546%
有限合伙人徐州博达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5.232%
有限合伙人邳州疌盛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7.046%
合计85,150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注1:根据博达盛世和疌盛股权基金的合伙协议及相关决策机制,博达盛世和疌盛股权基金无实际控制人。注2:2021年12月15日,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原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邳州经开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根据疌盛并购基金合伙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等负责执行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2021年4月27日,疌盛并购基金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确定投资委员会决策机制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疌盛并购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对本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邳州经开委派3名委员,盛世国金委派1名委员,博灏达委派1名委员,项目的投资和退出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3票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通过上述安排,邳州经开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控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根据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

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原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邳州经开100%股权,邳州市财政局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3)对合伙协议的核查

疌盛并购基金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与主要经营场所合伙企业名称:邳州疌盛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为准。

企业经营场所:合伙企业注册地址:邳州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电子产业园科创中心533室,为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2)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目的:从事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投资活动。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期限。

3)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6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下同)起算。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3年,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在退出期内,本合伙企业不应从事新的项目投资活动,但完成投资期内已经签署条款书、意向书、框架性协议或有约束效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外。

合伙期限(含延长的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即进入清算。合伙期限需要继续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不超过2年。4)收入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因项目投资获得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不再用于投资的回收资金,但需扣除本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所得的分配时,应扣除项目投资对应的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在合伙期限内,本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2(两)个月内组织分配完毕。

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一)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二)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三)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四)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五)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一)、(二)、(三)、(四)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9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按照3:7分配普通合伙人的超额收益。

5)合伙事务的执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委托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咨询服务机构。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6)其他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签署始得生效。修改应包括任何修改、补充、删减或取代。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盛世国金,邳州经开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控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根据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原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邳州经开100%股权,邳州市财政局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1)盛世国金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10-28
法定代表人张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锦绣嘉园8号楼1-24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MXU940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受托管理、股权管理,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的策划,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社会经济信息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0-28 至 2031-10-27

(2)邳州经开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邳州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12-10
法定代表人项建飞
注册资本129,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市开发区辽河西路科创中心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670100465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筑;工业企业投资与管理;土地整理服务;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室内外装饰装修;道路、桥涵工程施工;污水管道、中转站工程施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水处理系统安装、施工;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高新技术研发推广;黄金首饰、建材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物质能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7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09日
通讯地址邳州市开发区辽河西路科创中心5层
通讯方式0516-86621015

(3)邳州市财政局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名称邳州市财政局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沙沟湖行政中心10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382014098379Y
类型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

3、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合伙人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合伙人包括博灏达、博达盛世以及疌盛股权基金。

(1)博灏达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07-09
法定代表人焦慧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徐州市邳州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科创中心5楼51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21XQ627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07-09 至 无固定期限

(2)博达盛世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徐州博达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11-12
执行合伙人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A座11楼11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MA233JJK6T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11-12 至 2027-11-11

(3)疌盛股权基金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邳州疌盛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09-21
执行合伙人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市福州路东侧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1X815E1F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09-21 至 2027-09-12

4、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任何核心企业或核心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邳州经开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徐州博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股权投资;资产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徐州博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100.00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实标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50.00100.00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及通讯技术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通讯设备安装、维修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监控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融物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7,500.0074.00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动)。
5徐州博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100.00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整理;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桥梁和隧道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房屋拆除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建材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邳州合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00.00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通信设备及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仪器仪表、五金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桥梁和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污水处理服务;河道治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徐州铂翠至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500.00100.00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蔬菜、水果、食品(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日用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邳州润鼎商贸有限公司1,000.00100.00钢材、五金、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建材、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苗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邳州金水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00100.00教育咨询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类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南通博宇贸易有限公司8,000.00100.00建筑材料、机械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销售;实业投资;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商务信息咨询。
11邳州稼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100.00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苗木、花卉、水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果种植、购销;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蔬菜种植;谷物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徐州瑞熙养老产业有限公司45,000.00100.00老年人养护服务;家政服务;保健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徐州博曜能源管理有限公司3,000.00100.00新能源管理服务;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新能源的开发咨询、设计、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新能源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垃圾清运;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物质能源发电;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前海复霖(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100.00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咨询业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15邳州金水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100.00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策划;树木种植经营;农业园艺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江苏瓜娃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100.00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食杂;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电影摄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包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邳州经开一期产业基金有限公司20,000.00100.0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上述列表中,序号11邳州稼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邳州金水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6江苏瓜娃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水果销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业务,但上述公司自设立之日起未开展水果销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业务,未来也不会开展食品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9,275.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对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的投资;建筑物拆除;水利工程建筑;城市管道工程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水处理系统的安装施工;土地整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2邳州世纪益圆家居有限公司21,075.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世纪益圆家居有限公司100.00%股权木门、家具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针织品、文具用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销售;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理服务;市政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水利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城市绿化亮化工程施工;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水处理系统的安装;土地整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绿化管理;苗木销售;黄金首饰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徐州润客食品有限公司12,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徐州润客食品有限公司20.00%股权食品加工、销售;畜禽养殖、销售;畜禽养殖技术研发、推广;禽类屠宰;兽药销售;生鲜禽类储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畜禽粪污处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城乡基础设施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拆迁安置房建设;商业管理服务;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道路、管网养护、绿化养护、亮化设施养护、河道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邳州市润农苗木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润农苗木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邳州市艾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艾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旅游景区管理、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健身休闲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休闲观光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游乐园服务;体育保障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露营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户外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7邳州市禾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禾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园林绿化施工,绿化养护;苗木种植、销售;土地整理服务;设施农业设备制造、出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邳州市润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润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邳州市禾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禾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邳州市新泰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新泰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1邳州市润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润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邳州市禾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禾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苗木、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日用品、食品、饲料、化肥、种子、农用薄膜销售;家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徐州和润万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禾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禾邦农业持有徐州和润万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粮食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加工;谷物磨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服务;物流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4江苏宏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2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田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田建设持有邳州市禾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禾邦农业持有江苏宏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3.3333%股权农业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生产托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邳州市润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生物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水利工程施工;网络工程施工;苗木、花卉、水果种植、购销;果蔬采摘;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邳州市润城供应链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润城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供应链管理;钢材、水泥、建筑材料、环保设备、空调设备、工程机械及配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防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园艺产品种植;林业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7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事交通及基础设施、新能源、物资、公路项目的投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租赁、维修;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物业管理;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机械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邳州市宏远绿色生态有限公司3,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通控股持有邳州市宏远绿色生态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农副产品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活动;树木种植经营;豆类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园艺产品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9邳州市交控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通控股持有邳州市交控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贸易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艺产品种植;林业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园区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徐州北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通控股持有徐州北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苗木、农作物种植、购销;土地整理服务;农业机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邳州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5,368.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通控股持有邳州远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施工养护;管道及防腐工程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机械设备租赁;苗木种植、销售;绿化工程施工;商品混凝土、石油沥青、建材销售;水泥制品、金属交通标志牌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22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股权管理营运和资产重组;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旅游开发项目的投资;农业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邳州市祥和盛世经发建设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祥和盛世经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和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网络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旅游管理服务;苗木、花卉、水果、蔬菜、草坪、盆景种植、购销;中草药种植、销售;农产品购销;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2.8571%股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小城镇建设投资管理服务;农业开发;土地流转;土地整理;房屋工程建筑;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景点园林绿化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商务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机制纸及纸板、灯具及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25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2.8571%股权,博睿投资持有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材、金属制品、灯具及照明装置零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邳州市天泉商贸有限公司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2.8571%股权,博睿投资持有邳州市金清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金清轩持有邳州市天泉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液体过滤及净化机械、家用电器、工程机械配件、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服装、鞋帽、针织品、文具用品、建材、大蒜销售;苗木种植、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27邳州市利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利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苗圃、花卉、水果种植、购销;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类种植;豆及薯类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8邳州富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富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市政公共设施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公路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桥梁、隧道工程建筑;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施工;水处理系统的安装、施工;农业开发;土地整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商务厂房租赁;谷物、豆类、苗木、花卉、水果、蔬菜种植、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29邳州瑞堂经发建设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瑞堂经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桥梁和隧道工程、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网络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旅游管理服务;苗木、花卉、水果、蔬菜、草坪、盆景种植、购销;农产品购销;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邳州市昌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昌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谷物、豆类、薯类、花卉、水果种植、销售;日用品、农业机械、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市政公共设施施工;水利工程施工;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邳州市绿牧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辉腾经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辉腾经发持有邳州市绿牧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苗木、花卉、水果、蔬菜、谷物、豆类、中药材种植、销售;中药饮片、食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粮油、农膜、包装种子、化肥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去皮、晒干、脱水);农业机械服务;谷物磨制;生态农业项目开发、利用;水产品、家禽养殖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农业休闲观光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32邳州市晴耕雨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辉腾经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辉腾经发持有邳州市晴耕雨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苗木、花卉、水果、蔬菜、谷物、豆类、中药材种植、销售;中药饮片、食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粮油、农膜、包装种子、化肥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去皮、晒干、脱水);农业机械服务;谷物磨制;生态农业项目开发、利用;水产品、家禽养殖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农业休闲观光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徐州泽城经发建设有限公司3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徐州泽城经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项目、城市绿化亮化项目的投资;木门制造;工业企业投资与管理;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建筑物拆除;水利工程建筑;城镇管道工程施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水处理系统的安装;土地整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建材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绿化管理;苗木销售;黄金首饰销售;厂房与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邳州市楚韵汉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楚韵汉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土地整理服务;设施农业设备制造、出租、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邳州市润亿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润亿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土地整理服务;设施农业设备制造、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36邳州市振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振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谷物、豆类、薯类、蔬菜、花卉、水果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日用品、农业机械、饲料、苗木、化肥、包装种子、农用薄膜销售;中草药种植、初加工(分拣、清洗、晾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邳州市特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振远建设有限公司95%股权,振远建设持有邳州市特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服务;管道工程施工;网络工程施工;苗木、花卉、水果种植、购销;果蔬采摘;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38邳州市联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振远建设有限公司95%股权,振远建设持有邳州市特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特成农业持有邳州市联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草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林产品采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灌溉服务;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花卉种植;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水生植物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9邳州市绿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振远建设有限公司95%股权,振远建设持有邳州市特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特成农业持有邳州市绿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水利工程养护;道路工程设计;养护服务;管道工程设计;网络工程施工;苗木、花卉、水果种植;购销;果蔬采摘;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40邳州市通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1,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振远建设有限公司95%股权,振远建设持有邳州市特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特成农业持有邳州市通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服务;管道工程施工;网络工程施工;苗木、花卉、水果种植、购销;果蔬采摘;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邳州市百汇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5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振远建设有限公司95%股权,振远建设持有邳州市特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特成农业持有邳州市百汇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晒干)、销售;土地整理服务;灌溉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服务;管道工程施工;网络工程施工;苗木、花卉、水果种植、购销;果蔬采摘;物业管理;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42邳州禾邦商贸有限公司1,000.00路径1(占比7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鼎城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鼎城建设持有邳州禾邦商贸有限公司70%股权 路径2(占比11.5255%):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产业发展基金持有江苏新华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新华润城持有邳州禾邦商贸有限公司30%股权 合计持股81.5255%食品、木材、木制品销售;谷物、豆类、蔬菜、水果种植、销售;食品生产;医疗器械、办公用品、教学设备销售;民宿服务;农业休闲观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砼结构构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地板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43江苏润新伊贝商贸有限公司3,000.00路径1(占比7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鼎城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鼎城建设持有邳州禾邦商贸有限公司70%股权,禾邦商贸持有江苏润新伊贝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路径2(占比11.5255%):邳州市财政局持有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96.0459%股权,润城资产持有邳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产业发展基金持有江苏新华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新华润城持有邳州禾邦商贸有限公司30%股权,禾邦商贸持有江苏润新伊贝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合计持股81.5255%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4邳州市绿地林业有限公司2,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绿地林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人工造林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木材和竹材采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5邳州市润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润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46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教育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学校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教学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7邳州市润财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润财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会计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8邳州市应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应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9邳州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基金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实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0邳州市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1邳州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润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润财融资担保持有邳州市九龙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九龙山景区开发持有邳州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文化旅游业管理服务;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开发;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服务;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土地整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工艺品加工、销售;工艺品生产技术研发、推广;景区游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业机械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薯类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策划;树木种植经营;农业园艺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2邳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7,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土地储备管理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建筑材料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谷物种植;豆类种植;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坚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薯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3江苏绿沃川智慧农业有限公司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自然资源开发持有江苏绿沃川智慧农业有限公司6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咨询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渔业机械、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机械技术开发服务;水产品、蔬菜、水果、肉类食品销售;鲜肉、冷冻肉、食品配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4邳州市润城商业有限公司45,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润城商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家用电器、日用品、工艺品、化妆品、五金、建材、照相器材、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服装、鞋帽、服饰、玩具、针织品、纺织品、健身器材、文具用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5邳州市利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教育发展持有邳州市众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众安公共服务持有邳州市利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动物饲养;水产养殖;农作物种子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类种植;中草药种植;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休闲观光活动;包装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灌溉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6徐州市能意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教育发展持有邳州市众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众安公共服务持有徐州市能意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许可项目: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牲畜饲养;水产养殖;农作物种子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类种植;中草药种植;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休闲观光活动;包装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灌溉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7邳州市迅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教育发展持有邳州市众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众安公共服务持有邳州市迅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苗木、花卉、水果、蔬菜、谷物、豆类种植、购销;中草药种植、销售;鸡、鸭、猪、牛、羊、水产品养殖、销售;农膜、化肥、包装种子销售;食品加工、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去皮、晒干);果蔬采摘;包装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宣传、展示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绿化工程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8邳州市农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教育发展持有邳州市众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众安公共服务持有邳州市农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苗木、花卉、水果、蔬菜、谷物、豆类种植、购销;中草药种植、销售;鸡、鸭、猪、牛、羊、水产品养殖、销售;农膜、化肥、包装种子销售;食品加工、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净化、分类、剪杆、去皮、晒干);果蔬采摘;包装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宣传、展示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观光果园管理服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绿化工程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59邳州市多全新商贸有限公司3,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教育发展持有邳州市众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众安公共服务持有邳州市多全新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建材、钢材、家用电器、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砖瓦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石棉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60邳州市特色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特色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房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城市绿化工程施工;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施工;污水管道、中转站工程施工;水处理系统安装;建筑物拆除;土地整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建材销售;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1邳州市鼎城建设有限公司10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鼎城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开发与整理;村镇规划工程设计、施工;市政设施建设;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业管理服务;道路、管网、园林绿化、亮化设施、河道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62江苏井井有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通控股持有江苏井井有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薯类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策划;树木种植经营;农业园艺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63邳州市艾王城经发建设有限公司2,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邳州市艾王城经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房屋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道路、桥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理服务;房屋拆除服务(不含爆破工程);房地产开发、销售;人造板、钢材、建材、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五金、商品混凝土、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农业机械及配件、包装种子、化肥、农膜、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谷物、苗木、水果种植、销售;旅游项目开发及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4江苏多福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持有徐州泽城经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泽城经发持有江苏多福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7.1429%股权农业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膜、包装种子销售;苗木、花卉、蔬菜、水果、粮食种植、销售;蔬菜、水果、粮食收购;包装服务;猪、牛、羊、禽类、水产品养殖、销售;水产品收购;农业机械及配件销售、维修;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瓜果蔬菜采摘;观光果园管理服务;观光旅游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服务;土地整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65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邳州市财政局持有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房屋建筑;土地开发与整理;村镇规划工程设计、施工;市政设施建设;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养老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水污染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上述列表中,序号12邳州市禾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水果种植业务,但体量较小,在业务模式、产品种类、收入规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区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水果销售、食品加工销售,但自设立之日起未开展水果销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业务,未来也不会开展食品相关业务。综上,上述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疌盛并购基金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为2021年4月21日新设立的合伙企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疌盛并购基金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未完成对外投资。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各合伙

人认缴出资85,150万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邳州经开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施工工程业务、土地开发业务、房屋出售业务、服务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

邳州经开最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总资产1,850,130.861,756,954.961,395,971.33
净资产719,094.37630,669.99526,749.34
资产负债率61.13%64.10%62.27%
营业收入54,555.6860,708.8855,852.72
主营业务收入54,263.9360,708.8855,852.72
净利润17,959.9715,626.2114,579.83
净资产收益率2.66%2.70%2.84%

注:以上财务报表数据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号为“天衡审字(2021)00047号”。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周灏中国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委会委员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邳州经开,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邳州经开原为邳州经开区管委会全资持股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原为邳州经开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15日,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邳州经开股权划转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邳州经开工商变更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变更为邳州市财政局。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的核查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公司价值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疌盛并购基金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托上市公司的农业产业相关资源,助力邳州农业发展战略;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本次交易,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对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股份的核查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的核查

1、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1年5月11日,邳州经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

2021年5月11日,疌盛并购基金召开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2021年5月11日,疌盛并购基金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及戚永楙先生签订《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2021年6月17日,疌盛并购基金召开2021年第二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签署《股份收购协议》。

2021年6月17日,疌盛并购基金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及戚永楙先生签订《股份收购协议》。

2021年12月15日,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邳州经开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后,交易双方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2,752,9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94%,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邳州经开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邳国资〔2021〕128号文,将原由邳州经开区管委会持有的邳州经开全部股权划转至邳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邳州经开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邳州市财政局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王贵美女士59,952,96012.73%00
新疆尚龙52,800,00011.21%00
疌盛并购基金00112,752,96023.94%
合计112,752,96023.94%112,752,96023.94%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2021年5月11日,疌盛并购基金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及戚永楙先生签订《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疌盛并购基金拟以交易价格6.88元/股,总价为肆亿壹仟贰佰肆拾柒万陆仟叁佰陆拾肆(412,476,364)元收购王贵美女士实际持有的目标公司59,952,960股已发行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2.73%。拟以交易价格6.88元/股,总价为叁亿陆仟叁佰贰拾陆万肆仟(363,264,000)元收购新疆尚龙持有的目标公司52,800,000股已发行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1.21%。

2021年6月17日,疌盛并购基金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及戚永楙先生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疌盛并购基金拟收购王贵美女士及新疆尚龙持有的目标公司112,7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3.94%,本次交易完成后,疌盛并购基金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6.88元/股,交易总价款为775,740,364元。

(三)对股份收购协议主要内容的核查

《股份收购协议》

甲方(收购方):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1(出售方):王贵美

乙方2(出售方):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戚永楙

释义

(1)本协议,指各方签署的本《股份收购协议》;

(2)甲方,指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乙方1,指王贵美女士;

(4)乙方2,指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乙方,指乙方1和乙方2的合称;

(6)丙方,指戚永楙先生;

(7)目标公司/公司,指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75);

对《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的核查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双方,为甲方、乙方的合称;

(9)各方,为甲方、乙方、丙方的合称;

(10)一方,指甲方、乙方或丙方;

(11)本次交易,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收购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的行为;

(12)标的股份,指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实际持有的目标公司112,7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3.94%),其中包括乙方1实际持有的目标公司59,9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2.73%,截至签署日尚未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继承的非交易过户),及乙方2持有的目标公司52,800,00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1.21%);如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标的股份包含因此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

(13)签署日,指本协议文首载明的各方签署本协议的日期;

(14)生效日,指本协议第11.1条约定条件均得到满足之日;

(15)交割日,指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为准);

(16)过渡期,指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17)共管账户,指为收取标的股份交易价款之目的以甲方名义开立由甲方、乙方2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

(18)优世联合,指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优世联合资产,指目标公司持有的优世联合的全部股份、目标公司对优世联合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以及目标公司根据《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协议书》(2018年12月4日签订)及其各补充协议对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涛享有的优世联合业绩补偿款债权;

(20)优世联合收购底价,指以下三项之和:(i)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目标公司持有优世联合51%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128,787,115.2元加上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张涛及其关联主体用于向目标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优世联合23.63%股份的作价价值27,678,842.18元,(ii)截至优世联合资产交割日(以目标公司收到优世联合资产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收购价款之日为准)目标公司对优世联合的借款债权本金以及应收利息,(iii)2020年12月31日至优世联合资产交割日期间优世联合实现的净利润(亏损以零计)乘以截至优世联合资产交割日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优世联合股份比例;

(21)收购差价,指目标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最终收购价格低于优世联合收购底价的差额部分;

(22)优世联合购买协议,指乙方2与目标公司签署的符合本协议第2.5条规定的附条件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购买协议;

(23)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控股子公司优世联合、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新增业务板块净利润(如有)后的金额;为免疑义,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如新增业务板块应以独立子公司形式运营;

(24)或有负债,指由于交割日之前的原因(包括事件、情况、行为、协议、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所列事项)导致目标公司在交割日之后遭受诉讼、仲裁、争议或纠纷、行政处罚、负债、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而受到损失,而该等或有事项未记录于交割日目标公司的法定账目中,或该等或有事项虽在交割日目标公司的法定账目记录,但使目标公司遭受的负债数额大于目标公司账目中记录的数额的,其大于的部分;

(25)重大不利变化,指目标公司的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而该情况、变更或影响单独地或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其他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共同地:(i)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或可能造成减少20%以上(含)的重大不利影响;或(ii)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其目前经营或开展或拟经营或开展业务的资质或能力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6)业绩承诺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

(27)承诺净利润,指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伍佰万(5,000,000)元;

(28)实际净利润,指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第一条 标的股份及价格

1.1各方同意,乙方以协议转让方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于签署日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12,7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3.94%(其中包括乙方1实际持有的目标公司59,9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2.73%,截至签署日尚未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继承的非交易过户),及乙方2持有的目标公司52,800,000股已发行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1.21%))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条件受让标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成为目标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并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1.2各方同意,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6.88元/股,甲方应支付的交易总价款为柒亿柒仟伍佰柒拾肆万零叁佰陆拾肆(775,740,364)元,其中,应向乙方1支付的交易价款为肆亿壹仟贰佰肆拾柒万陆仟叁佰陆拾肆(412,476,364)元;应向乙方2支付的交易价款为叁亿陆仟叁佰贰拾陆万肆仟(363,264,000)元。

第二条 交易流程及价款支付

2.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流程安排如下:

(1)各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乙方2履行完毕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

(3)目标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第2.5条所述的收购议案。

(4)本协议生效且甲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并且乙方2已以其所持目标公司1,700万股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甲方与乙方2将另行签署股份质押协议)并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伍仟伍佰万(55,000,000)元,专项用于归还标的股份担保的乙方融资融券债务本息。乙方应于收到第一期交易价款之日起

五(5)个工作日内优先归还乙方2的全部融资本息,余款归还乙方1(戚大广先生账户)的融资本息。

(5)标的股份担保的乙方2全部融资融券债务清偿后,乙方2应另将所持目标公司1,880万股股份质押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与乙方2将另行签署股份质押协议)。乙方2所持目标公司合计3,580万股股份均质押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肆仟伍佰万(45,000,000)元,专项用于归还标的股份担保的乙方融资融券债务本息。

(6)乙方应于收到第二期交易价款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归还标的股份担保的乙方全部融资本息,并确保标的股份均处于乙方普通证券账户内且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甲方为质权人除外),且乙方1所持标的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继承过户登记。

(7)本条第(6)项事宜办理完毕、并且甲方证券账户开立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规定共同向深交所提出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确认申请。

(8)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合规确认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扣除已支付的第一期和第二期交易价款、以及优世联合收购保证金贰亿肆仟万(240,000,000)元后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内。

(9)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合规确认之日起的三(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至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自交割日(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为准,含当日)起,甲方即享有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和权利。

(10)交割日后三(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将共管账户中扣除叁亿壹仟万(310,000,000)元、以及甲方应代扣代缴乙方1的个人所得税后(如需,则由共管账户直接支付税款)的剩余资金支付给乙方。

(11)交割日当日,各方应就附件三所列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证照、印鉴、资料等进行移交。

(12)交割日后六十(60)日内,双方应将共管账户中叁亿(300,000,000)

元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可延长支付期限。

(13)各方同意,①如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向第三方出售优世联合资产的最终价格高于优世联合收购底价(含本数),(i)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收到全部出售款的,则甲方应于目标公司收到全部出售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贰亿肆仟万(240,000,000)元转让价款;或(ii)目标公司未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收到全部出售款的,则乙方授权甲方于交割日后三十(30)日届满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在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范围内直接向目标公司支付第三方尚未支付的价款(“代付价款”,代付后,乙方2将享有目标公司对第三方的等额债权,下同),同时,甲方将贰亿肆仟万(240,000,000)元扣除代付价款后的余额(如有)支付给乙方。②如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向第三方出售优世联合资产的最终价格低于优世联合收购底价,则甲方应于收到目标公司书面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差价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此时如(i)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收到全部出售款的,则甲方应于目标公司收到全部出售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贰亿肆仟万(240,000,000)元扣除收购差价后的余额支付给乙方,或如(ii)目标公司未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收到全部出售款的,则乙方授权甲方于交割日后三十(30)日届满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在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范围内直接向目标公司支付代付价款,同时,甲方将贰亿肆仟万(240,000,000)元扣除收购差价、代付价款后的余额(如有)支付给乙方。③如目标公司未能在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与第三方签署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则乙方2或其指定主体应以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购买优世联合资产。乙方2授权甲方在贰亿肆仟万(240,000,000)元的范围内将相当于乙方2应支付优世联合收购价款的款项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不足部分由乙方2自行支付给目标公司,如有余额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各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根据本款约定向目标公司支付款项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等额的标的股份交易价款。

(14)业绩承诺期满且乙方无需业绩补偿或已按第五条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三(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将共管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5业务和资产剥离

(1)本协议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目标公司出售所持优世联合资产的议案(“收购议案”),董事会审议后应按程序提交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收购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由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向第三方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出售价格以优世联合股份评估价值及目标公司对优世联合的借款债权本息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如目标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最终收购价格低于优世联合收购底价的,乙方2或其指定主体应将收购差价补偿给目标公司;如截至交割日后第三十(30)日第三方仍未支付优世联合资产转让价款的,则由乙方2或其指定主体代替第三方在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公司对第三方的等额债权。如截至交割日后第三十(30)日目标公司未与第三方签署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的,则由乙方2或其指定主体以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购买优世联合资产。优世联合资产的收购方应承诺,如目标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的优世联合2019年度、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190,617,752.40元以及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如有)于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后实际收回的,优世联合资产的收购方将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将补偿款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

(2)乙方2应与目标公司签署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附条件生效的优世联合购买协议,并与收购议案一并提交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该协议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议案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交割后的公司治理

4.1交割日后,丙方应主动辞去目标公司董事职务,并促成目标公司由乙方提名的董事辞职,甲方将向目标公司提名具备任职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并占目标公司多数席位。

4.2交割日后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或/及通过其委派的董事应及时提议或/及促使目标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甲方提名的董事

候选人成为目标公司董事的议案。

4.3交割日后,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应尽力促成目标公司核心人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双方协商确定)的稳定性。

第五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

5.1乙方承诺,目标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伍佰万(5,000,000)元。

5.2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第5.1条约定的当年承诺净利润的,则乙方应向目标公司进行逐年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

为免疑义,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小于0的,按0取值。

5.3根据第5.2条约定需进行业绩补偿的,乙方应于目标公司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30)日内将按照第5.2条计算的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目标公司。乙方1和乙方2对本条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4甲方根据第2.1条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的交易价款中的1,000万元应作为乙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保证金,于业绩承诺期满且乙方无需业绩补偿或已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后实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将共管账户中相当于业绩补偿款的金额支付给目标公司。各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根据前述约定向目标公司支付款项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等额的标的股份交易价款。

5.5交割日后,甲方应保证目标公司农副产品加工业务的必要营运资金不低于交割日前三年的平均值。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6.1乙方、丙方共同和连带地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4)乙方、丙方承诺并保证,自交割日起至业绩承诺期满三(3)年内,

乙方、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务相同、相似、相竞争或相关的企业进行投资或提供任何服务。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如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其做出的声明、陈述、承诺或保证,均构成违约,其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参与异地诉讼之合理交通住宿费),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交易完成或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9.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按约定办理完毕第2.1条第(4)至(6)项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十五(15)日仍未解除标的股份转让限制的,自逾期第十六(16)日起至标的股份实际解除转让限制之日止,乙方应按照甲方已支付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逾期超过二十(20)日仍未解除标的股份转让限制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本息,并按照标的股份交易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完成标的股份交割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同时,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割日止,乙方应按照标的股份交易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逾期超过三十(30)日仍未完成标的股份交割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返还给甲方,并按照标的股份交易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应在一(1)个工作日内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手续。9.4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标的股份交易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同时,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如逾期超过三十(30)日仍未付清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返还给甲方,甲方应按照标的股份交易价款

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应在一(1)个工作日内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手续。

9.4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标的股份交易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同时,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如逾期超过三十(30)日仍未付清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返还给甲方,甲方应按照标的股份交易价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应在一(1)个工作日内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手续。

9.5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手续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三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实际解除日。

9.6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第6.1条第(4)款约定的不竞争义务的,乙方、丙方应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1亿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目标公司损失的,乙方、丙方还应赔偿目标公司的损失。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11.1本协议经各方签名、盖章后成立,自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甲方、乙方2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2)优世联合购买协议生效。

11.3本协议自成立之日起九十(90)日内尚未生效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并终止。

附件二:乙方和丙方的其他陈述和保证

目标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出售所持CLOUDRIDERLIMITED股权。

(四)对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疆尚龙已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股份质押协议一》《股份质押协议二》将合计3,580万股股份质押给疌盛并购基金,该质押事项系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进行而设定,不属于被限制转让而导致标的股份

无法交割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1、权益变动的时间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及《股份收购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源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即交易双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2、权益变动的方式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王贵美女士持有的朗源股份59,9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朗源股份总股本的12.73%;收购新疆尚龙持有的朗源股份52,800,000股已发行股份,占朗源股份总股本的11.21%;合计为112,752,960股已发行股份,占朗源股份总股本的23.9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交易金额为77,574.04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以下简称“出售方”)及戚永楙先生在《股份收购协议》中约定,协议签署后,戚永楙应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目标公司出售所持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世联合”)资产的议案(“收购议案”) ,董事会审议后应按程序提交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收购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由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向第三方出售优世联合资产(优世联合资产,指目标公司持有的优世联合的全部股份、目标公司对优世联合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以及目标公司根据《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协议书》(2018 年12月4日签订)及其各补充协议对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涛享有的优世联合业绩补偿款债权);出售价格以优世联合股份评估价值及目标公司对优世联合的借款债权本息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如目标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最终收购价格低于优世联合收购底价的(优世联合收购底价,指以下三项之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持有优世联合51%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128,787,115.2元加上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张涛及其关联主体用于向目标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优世联合23.63%股份的作价价值27,678,842.18元;截至优世联合资产交割日(以目标公司收到优世联合资产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收购价款之日为准)目标公司对优世联合的借款债权本金以及应收利息;2020年12月31日至优世联合资产交割日期间优世联合实现的净利润(亏损以零计)乘以截至优世联合资产交割日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优世联合股份比例),新疆尚龙或其指定主体应将收购差价补偿给目标公司;如截至交割日后第三十(30)日第三方仍未支付优世联

合资产转让价款的,则由新疆尚龙或其指定主体代替第三方在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公司对第三方的等额债权。如截至交割日后第三十(30)日目标公司未与第三方签署生效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的,则由新疆尚龙或其指定主体以优世联合收购底价购买优世联合资产。优世联合资产的收购方应承诺,如目标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的优世联合 2019年度、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190,617,752.40元以及2021年度业绩补偿款(如有)于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后实际收回的,优世联合资产的收购方将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将补偿款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

新疆尚龙应与目标公司签署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优世联合购买协议”),并与收购议案一并提交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该协议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议案之日起生效。

2021年8月2日,朗源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及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8月18日,朗源股份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及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根据《股份收购协议》约定调整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贵美女士、新疆尚龙(以下简称“出售方”)及戚永楙先生在《股份收购协议》中约定,交割日后,戚永楙先生应主动辞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并促成目标公司由出售方提名的董事辞职,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向目标公司提名具备任职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并占目标公司多数席位;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出售方或/及通过其委派的董事应及时提议或/及促使目标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成为目标公司董

事的议案;交割日后,业绩承诺期内,出售方应尽力促成目标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除根据《股份收购协议》约定调整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其他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

(一)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将仍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为了保持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五)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如出现因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4、上述承诺于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

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上述承诺于本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朗源股份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朗源股份股票的情况。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及说明。

十一、财务顾问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和验证后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江禹

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劼王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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