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资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参股企业合伙权益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道格十九号合伙权益的优先受让权,保持道格十九号现有合伙权益比例,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道格十九号拥有的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本次调整无新增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情形,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形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 琦 王佐林 张永冀
2021 年 12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