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详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98号《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均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立新董事长系股权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99号《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均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章程修订案》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章程修订事项的独立意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年人民币九万元整(税前)。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等联合投资建设中泰崇左产业园新材料标准厂房一期及排污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立新董事长、丁勇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100号《关于与关联方等联合投资建设中泰崇左产业园新材料标准厂房一期及排污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6.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101号《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