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因死亡、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详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98号《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价格调整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99号《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章程》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章程修订案》发布于2021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