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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已完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龚俊先生

非独立董事:龚俊先生、赵恺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

独立董事:陈阳先生、陈人先生、马静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马静先生、陈阳先生、龚俊先生,其中马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阳先生、陈人先生、龚俊先生,其中陈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黄伟婷女士、张保成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左晓露女士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和《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龚俊先生

副总经理:杨赫先生、吴凡先生、沙辉女士、杨杰峰先生、罗文武先生

董事会秘书:罗文武先生

财务总监:曾晓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丁嘉俊先生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第3.2.7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罗文武先生、丁嘉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罗文武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查并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文武丁嘉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电话021-58783137021-58783137
传真021-58782763021-58782763
电子信箱ir@hyp-arch.comir@hyp-arch.com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附后。

四、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宋越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高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但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13%。宋越先生离任后仍将继续履行《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并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此外,宋越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宋越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龚俊,1975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年至今任上海市建筑学会商业委员会委员,曾获CIHAF“中国青年建筑师年度贡献奖”、金盘奖“年度金盘建筑设计人物”等荣誉,2018年入围“上海市杰出中青年建筑师”。历任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目前,龚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控股”)间接持有公司35.46%的股权,通过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霍璞”)间接持有公司0.37%的股权,因此龚俊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07%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龚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杨赫,1979年3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曾获新楼盘2015年度建筑人物等荣誉。历任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浦东爱你壹世创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深

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杨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霍璞间接持有公司

2.48%的股权,除此之外,杨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凡,1978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团委副书记,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CCDI学院总经理。2018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吴凡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凡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沙辉,1977年6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

计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沙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霍普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2.12%的股权,除此之外,沙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杨杰峰,1983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设计副总监,公司设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设计总监,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杨杰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霍璞间接持有公司

1.47%的股权,除此之外,杨杰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罗文武,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兼投资风控经理、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内审部负责人、苏州金汇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于2019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罗文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罗文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第3.2.7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曾晓音,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会计师(AIA)。历任武汉商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上海诚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一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鹏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Finance Officer(财务主任),汉米敦(上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19年0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曾晓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曾晓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嘉俊,男,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

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具备会计、基金、证券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于2021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丁嘉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丁嘉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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