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5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24日,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5,344.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1%。其中,公司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4,949.53万元;公司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0,394.62万元。
受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影响,公司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金额5,597.2万元,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执行冻结金额5,596.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已审结(裁决)金额合计为13,7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1%,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已审结诉讼、仲裁情况案件统计表;未决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1,558.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未决诉讼、仲裁案件统计表。
近日,经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计智能”)的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确认,旗计智能在浦发银行三林支行账户被冻结的5,596.72万元已全部解除冻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冻结银行账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附表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已审结诉讼、仲裁情况案件统计表
序号 | 受理日期 | 原告或申请人 | 被告或申请人 | 诉讼类型 | 诉讼标的或涉案金额(万元) | 审理机构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诉讼(仲 裁)执行情况 |
1 | 2020年4月 | 沈丽萍 | 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浙江分公司 | 劳动争议 | 6.5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原告沈丽萍诉求被告上海合晖\上海合晖浙江分公司返还原告垫付的资金6.5万元。 | 2020年6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上海合晖应支付原告沈丽萍6.5万元 | 已支付 |
2 | 2020年6月 | 上海敬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造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3524.59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原告上海敬众要求被告支付3份数据服务合同项下应付的款项29515623.01元,违约金5480264.65元,律师费25万元,承担相应的仲裁费、担保费等。 | 2020年9月,原告撤诉 | 不适用 |
3 | 2020年9月 | 上海敬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飓金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勇 | 合同纠纷 | 424.9 | 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 | 上海敬众起诉被告上海飓金支付服务费及逾期利息合计424.9万元,张勇承担连带责任。 | 2020年10月,调解结案。经张勇以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各方达成一致,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上海飓金分期支付上海敬众397.17万元,每月支付33.0975万元,2021年9月底前付清。张勇承担连带清偿责 | 执行中 |
任。 | |||||||||
4 | 2020年7月 | 上海仰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刘镠、李德龙、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分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损害股东利益权益纠纷 | 9,316.16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上海仰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起诉要求刘镠、李德龙二人赔偿其股权价值损失1.3亿余元并承担利息损失及相应诉讼费用;要求旗计智能和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8,596万元部分损失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暂算至684万元)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诉讼费用36万余元。受此案件影响,旗计智能55,967,210.33元的银行存款被法院司法冻结。 | 2021年12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解除对旗计智能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 不适用 |
5 | 2020年10月 | 江苏小旗欧飞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爱车钱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105.6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起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相关利息等共计104.6万元 | 2021年1月,判决被告向原告还款999025.69元及利息;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及财产保全 | 法院认定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暂时终 |
担保费共计4700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2107.12元,被告负担10000元。 | 结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 | ||||||||
6 | 2021年1月 | 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言霞红 | 劳动争议 | 62.83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原告上海合晖起诉被告言霞红返还其作为原告浙江分公司负责人期间的公司借款62.83万元。 | 2021年10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不适用 |
7 | 2021年2月 | 张海锋 | 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吕勇,李伟江,李重举 | 借贷纠纷 | 345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张海锋起诉被告上海合晖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37万元,律师费8万元;被告吕勇、李伟江、李重举承担连带责任。 | 2021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上海合晖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856572.34元及利息,被告上海合晖支付律师代理费8万元,案件受理费34400元,由被告负担。 | 执行中 |
附件2:未决诉讼、仲裁情况案件统计表
序号 | 受理日期 | 原告或申请人 | 被告或申请人 | 诉讼类型 | 诉讼标的或涉案金额(万元) | 审理机构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诉讼(仲 裁)执行情况 |
1 | 2020年7月 | 吕勇 | 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726.96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吕勇起诉合晖,要求解除2017年7月签署的《合晖浙江分公司合作协议》,赔偿损失7269601.38元,承担其他诉讼费用等。 | 二审审理过程中 | |
2 | 2021年1月 | 上海合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吕勇 | 合同纠纷 | 180.61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合晖提起反诉:要求解除上述的合作协议;吕勇返还600682.05元,赔偿损失1085418元,赔偿律师费12万元,归还浙江分公司证照章等;承担诉讼费用等。 | 二审审理过程中 | |
3 | 2021年1月 | 南京飞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65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南京飞翰起诉要求被告向原告返还占款及相关利息等共计651万元 | 二审反诉审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