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21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由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9.9亿元;
(2)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98亿元;
(3)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
(4)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
(5)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69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