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2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会议选举王旭先生、闫君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 王旭先生简历
王旭,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1997年9月至2002年1月,任北京汽车仪表厂电子基板生产线技术员;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任北京网之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3年8月,任北京富士蓝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9年2月,任北京飞达电子培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2009年至2010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11年至2015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技术副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工程部技术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旭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闫君女士简历
闫君,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年7月毕业于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20年11月获生物医药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剂技术员;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试剂技术员;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试剂研发部抗凝血系统研发组主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闫君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