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宋霞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宋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17日,宋霞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根据2021年9月30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其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 姓名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宋霞 | 集中 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26日 | 31.15 | 150,000 | 0.1875 | 首次公开发行前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集中 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17日 | 33.04 | 150,000 | 0.1875 | ||
合计 | - | - | 300,000 | 0.3750 |
注: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如无特殊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占比均参考该总股本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宋霞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9,159 | 1.5239 | 919,159 | 1.1489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4,790 | 0.3810 | 4,790 | 0.00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14,369 | 1.1430 | 914,369 | 1.1430 |
注1:宋霞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宋霞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持有公司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宋霞 | 股份锁定承诺 |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承诺方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霞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宋霞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宋霞女士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宋霞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