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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数字化职业教育生态发展战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内部调整安排,毕向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冯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洋先生(简历见附件1)、刘凡先生(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毕向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844,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相关承诺。冯威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75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相关承诺。

毕向东先生、冯威先生在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毕向东先生、冯威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于洋先生、刘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于洋先生、刘凡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于洋先生、刘凡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

于洋先生简介:

于洋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担任北京汉铭信通有限公司Java软件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天地英才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Java讲师;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本公司Java讲师;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担任本公司上海校区Java教学总监;2015年7月至今,历任本公司Java教学总监、研究院执行院长、短训战略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于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40,93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

刘凡先生简介:

刘凡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北方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本科学历。刘凡先生于1996年7月至2002年11月,历任北京义驰美迪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软件部经理。于2002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锐智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中视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TO。2013年7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讲师、研究员、培训院院长、前端学科总监、短训战略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刘凡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5,269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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