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杰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0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77.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947.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34.4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截止披露日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消费电子智能制造 设备建设项目41,284.8129,600.004,593.074,593.07
2半导体自动化检测 设备建设项目10,546.828,000.001,241.371,241.37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4总计66,831.6352,600.005,834.445,834.44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72号)鉴证,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34.44万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834.44万元。

4、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

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72号),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34.44万元。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