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监管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提及的问题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广西监管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1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