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7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2月14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落实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的整改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对决定书中需要整改的事项逐一进行了整改,形成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