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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1-099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5号高德置地广场A座36楼尚品宅配大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召集。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连柱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15,688,90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8.230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573,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0586%。

3.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4,115,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1717%。

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76,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76,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04%。

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

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34,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1%;反对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937%;反对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09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前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80,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1%;反对115,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2235%;反对115,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09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9,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3%;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2%;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04%;反对11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21%;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34,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1%;反对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937%;反对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58,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6%;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759%;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67%;弃权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森律师、叶晓蓓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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