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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以上授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及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六)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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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委托理财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委托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汇报董事长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还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以上授权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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