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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00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周建文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李荻辉董事、唐梦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公司高管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502,95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0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668,63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5%。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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