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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瑞: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8
证券代码:002072证券简称:*ST凯瑞公告编号:2021-L10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因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000,000股增至367,680,000股(最终实际转增的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转增股票的行为,公司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变现用于发展公司业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因此,对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对公司股票进行除权处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将先由管理人代持,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账户中。

一、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凯瑞德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0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2021)鄂08法委鉴字第34号《决定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2021年12月6日,凯瑞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同日向荆门中院提交

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9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2021)鄂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本次重整凯瑞德以176,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0.8909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预计转增191,680,000股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176,000,000股增至367,680,000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191,680,000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95,58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50,000,000股用于清偿债务;46,100,000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予以变现,变现所得用于发展公司业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权益到账日(该日日终新增股份登记到指定账户)为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日前,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将先由管理人代持,上述股份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此账户为破产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

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公司及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股份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期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
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6,000,000191,680,000367,680,000
总股本176,000,000191,680,000367,680,000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二楼。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八、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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