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违规担保事项的
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5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主要为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9.4条第
(五)项及第9.5条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预计在一个月内无法解决。
2、除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支付和资产被司法拍卖后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可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12,274.93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5.15%。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导致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9.4 条第
(五)项和第9.5条第(二)项的规定的情形。
3、2021年5月12日,公司债权人太仓市影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预重整,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决定书》([2021]苏05破申11号、[2021]苏05破申11号之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为了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提高重整效率,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详见2021年6月25日披露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临时管理人确认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为德威新材的重整投资人。具体详见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临时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程序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下有序推进。
一、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18年9月起,2019年度及2020年度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关联方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尔普斯”)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菲尔普斯资金占用余额为7.95亿元。2019年12月31日,关联方菲尔普斯资金占用余额为9.69亿元。截至2020年7月8日(调查日),关联方菲尔普斯资金占用余额为9.7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关联方菲尔普斯资金占用余额为9.78亿元。在关联方菲尔普斯资金占用期间,日占用最高金额为9.78亿元,累计占用余额9.7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关联方菲尔普斯资金占用余额为9.78亿元,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暂未解除。
二、违规担保事项情况
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如下表如示: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发生的日期 | 有关合同载明的相关的债务本金金额/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余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余额/万元 |
苏州伊泰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 | 7,000 | 2366.38 | 2366.38 |
苏州德超制冷配件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 | 7,000 | 2689.15 | 2689.15 |
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 | 4,300 | 309.63 | 309.63 |
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 | 10,000 | 301.85 | 301.85 |
江苏威瑞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 | 6177.6792 | 6607.92 | 6607.92 |
合计 | / | / | 12,274.93 | 12,274.93 |
注:截至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违规担保的余额为12,274.93 万元(上述余额不含2020年12月31日后的利息)。
三、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2021年5月12日,公司债权人太仓市影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预重整,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决定书》([2021]苏05破申11号、[2021]苏05破申11号之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详见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为了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提高重整效率,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详见2021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临时管理人确认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为德威新材的重整投资人。具体详见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临时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程序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下有序推进。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将在重整过程中进行解决。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2021年6月8日,太仓市弇盈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弇盈供应链”)以公司控股股东德威集团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德威集团进行重整。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德威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德威集团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1]苏05破申9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弇盈供应链对德威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详见2021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讼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截至2021年8月17日,公司贷款本金逾期金额及涉诉本金金额为22.56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9.59%,后续公司可能存在继续逾期及被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持续开展。
公司将对上述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