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退回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政府补助资金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宜昌市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以下简称“夷陵区经信局”)拨付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号)。
二、退回政府补助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宏裕包材收到夷陵区经信局《关于退回政府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表明,因宏裕包材申报的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不符合现行政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退回相关补助资金。2021年12月15日,宏裕包材将该笔政府补助资金全额退回。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宏裕
包材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本次宏裕包材政府补助资金退回,减少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6万元,减少公司少数股东损益10.91万元,减少公司递延收益236.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政府补助资金的退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8日